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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被消防部门“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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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淮北市消防部门依法对擅自降低标准,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装修材料进行室内装修的2家施工单位分别罚款5000元、4000元行政处罚。
去年11月份,淮北市消防部门在对淮北图书城、大华现代城室内装饰工程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木板(已涂饰面型防火涂料)经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表面已涂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木板燃烧性能未达到GB8624B1级要求,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支队立即向施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装饰材料进行装饰,并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再次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表面已涂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木板燃烧性能仍未达到GB8624B1级要求,复查不合格。随后,调查人员深入施工工地现场和工人间进行了不间断的调查、了解,发现负责装修工程公司拒不执行消防部门的执法要求。今年5月份,鉴于工程进度实际,支队及时与建筑单位进行沟通,侧面对施工单位施压,最终使装修公司主动派员到支队接受调查、询问,表示立即拆除违法装修材料的同时,愿意接受处罚。
6月2日,市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和《安徽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负责施工的深圳市某装修公司和中建四局某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5000元和4000元的行政处罚,强行要求拆除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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